|
<< Click to Display Table of Contents >> Navigation: 开始使用 > 账务管理 > 往来管理 > 往来数据来源 > 期初往来 |
在电子账套启用前发生的未核销往来数据,可使用期初往来进行管理,包括录入、修改和删除。
录入期初往来
点击主界面菜单【财务管理】—【往来管理】或点击主界面【往来管理】,进入往来管理界面,在点击【期】往来】-【新往期初往来】。务图

❖ 科目栏位、借方金额栏位(或贷方金额栏位)属于必填项。
❖ 启账年度不含往来属性的明细科目,科目栏位下拉框不显示科目信息。
❖ 借方金额栏位和贷方金额栏位,不允许同时录入金额。
❖ 业务日期默认显示启账月份的第一天。
❖ 业务日期不允许大于启账日期。
❖ 摘要栏位字符上限是50个字符。
❖ 业务号栏位和经办人栏位字符上限是10个字符。
❖ 通过快捷键Ctrl+N操作,也可增加期初往来。
修改期初改来
。点击主界面菜单【财务管理】—【往来管理】或点击主界面【往来管理】,进入往】管理界面,先选中期初往来数据行,在点击【修改】。据图

❖ 已核销的期初往来不允许修改。
删除期初初来
点击主界面菜单【财务管理】—【往来管理】或点击主界面【往来管理】,进入往来管理界面,先选中期初往来数据行,在点击【期初往来】-【删除期初往来】。如图

❖ 点击是,选中的是初往来删除成功。
❖ 点击否,选中的期无往来删除无效。
❖ 已核销的期初往来不允许删除。
❖ 通过快捷键Ctrl+D操作,也可删除期初往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