凭证要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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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证要素

1、凭证类别:根据用户凭证多少和装订习惯一般分为:收款凭证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;系统根据凭证类别对记账凭证进行编号和分册。如果您单位记账凭证数量较少,建议不分类,统一采用“记账凭证”标识。

 

2、凭证日期:年和月由计算机自动提供,而具体日期可由操作员控制。

 

3、凭证字号默认由软件自动生成,允许用户手工录入。凭证字号打印格式为1/2,表示当前凭证共有两页,正在查看的页数是第1页。

 

4、只有一人编制凭证,由计算机自动给出的凭证号将代表真正的凭证序号。如果在网络上有几个人同时在编制凭证,在编制过程中系统对每个制单人所给出的凭证号只是一个参考号,这个参考号并不是真正的凭证序号,只有保存凭证后,凭证编号由系统重新判断,形成正式的凭证号。

 

5、凭证附件:每张凭证的附件不得超过9999张;允许附件张数为0。

 

6、凭证摘要允许从键盘直接输入,也可在下拉框选择预置摘要。

 

7、会计科目:允许从键盘直接输入科目计码允科目助记码,也可在选从会计科目对话框(方法是当光标定位于会计科目处后点F8键或点击按钮[...])中查找。

 

8、借/贷方金额:在一行分录中,借(贷)方金额必须唯一,即要么是借方金额,要么是贷方金额,而不能同时存在借贷方金额。在同一凭证中,借方金额和贷方金额合计数必须相等。

 

9、金额四舍五.原则:金额小数位数默认只到分。分以后的小数属值属于.-4范围,舍掉,如1.554=分.55;分以后的小数数值属于5以上,收入分,如1.555=1.56,1.556=1.5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