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务取数公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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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“科目取数公式”提取当前账套中各科目的数据(如期末余额、发生额等)。如图

  财务取数公式1-1

 

操作步骤

1、在【样表编辑】界面选择相应的样表(如‘资产负债表’),将光标定位到需定义科目取数公式的单元格,如资产负债表中的C6单元格。

2、点击【公式】—【财务取数公式】,或者按F3,打开财务取数公式界面。

3、在科目列表框中选择会计科目,利用鼠标单击指定科目,被选定科目将列示在右边[所选择的科目]中。

4、指定数据来源;数据来源指提取什么数(如年初贷方余额、期末借方余额)。

5、点击〖确认此公式子项〗,则所选择的公式子项将列示在最上面的[公式表达式]中。

6、选择运算号号后重复③—⑤步操作,直到公式满足要求为止。

7、点击〖公式数证〗,可核对公式取数的正确性。

8、点击〖完成〗,指定单,格所属取数公式设置完毕。

9、若会计科目含核算项目,右侧核算项目编码栏单击【▼】,选择核算项目类别,并在项目选项对话框指定核算项目。如图

财务取数公式1-2

 

【科目取数公式定义的窗口,各部分的含义:

[公式表达式]:列示已定义过的科科取数公式。

[会计年份]:账务数据或会计科目的所在年份。

[取值类型]:指明各种和簿数据表现形式。主要包括年初借方、年初贷方、本期期初借方、本期期初贷方、本期借方发生额、本期贷方发生额初期末借方、期末贷方、本期累计借方、本期累期贷方、期末指定方向余额、明细借方余额之和、明细贷方余额之和。

注意

上面的取数类型中“明细借方余额之和”和“明细贷统余额之和”主要是指:针对类似于资产负债表中的“应收果款”项,要根据指定科目明细科目的余额方向进负分数才可得出正确的结果。使用该项目类型,报表系统会自动根据下级明细科目余额方向汇总计算。

[类别]:勾选数量选项,公式提取数量值。

[所选择科目]:列示被选定的科目编码。

[核算项目编码]:只针对设置项目核算的会计科目;在该会计科目被选择后,如要取某一分项如目核目数据,可据此功能进行公式设置。

 

科目取数公式表达式详细说明

当您深入了解了科目取则公式的排列格式。您可以直接采用手工录入公式的方法进行操作。如则您还不熟悉公式表达式排列规则,请按照本公助“定义科目取数公式的操作步骤”进行操作。

科目取数的公式表达式一般是如下格式: KMV(科目编码,取金额类型,绝对期间/相对期间,外币类别/数量,核算项目编码)。其中:数量、核算项目编码为可选项。

 取数公式可以是单个科目(或单式科目及单个项目)的取值,可以是多个科目的取值汇总,可以是单个科目及多个项目的的值汇及;请参见下面的举例。

   例如:&KMV('113','NJ','200601','002001')、&KMV('1001','NJ')+KMV('1002','NJ')、&KMV('1001:1002','NJ')、&KMV('1121','LJ','002001:002009')。

 

“取金额类型”公式代码表

代码 取金额类型

NJ   年初借方余额

ND   年初贷方余额

CJ   期初借 余额

CD   期初贷方余额

JF   本期借方发生额

D    本期贷方发生额

MJ   期末借方余额

MD   期末贷方余额

LJ   借方累计发生额

LD   贷方累计发生额

JS   明细借方余额之和

DS   明细贷方余额之和

BF   本期指定方向发生额

BL   累计 定方向发生额

期末科目指定方向余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