凭证要素

2017-05-24 11:21:05    吕楠    7747

1、凭证类别:根据用户凭证多少和装订习惯一般分为:收款凭证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;系统根据凭证类别对记账凭证进行编号和分册。如果您单位记账凭证数量较少,建议不分类,统一采用“记账凭证”标识。
2、凭证日期:年和月由计算机自动提供,而具体日期则由操作员控制。
3、凭证编号由凭证流水号和凭证分号两个部分构成。如1-1/3表示当前凭证流水号为1号,且1号凭证共有3页,当前为第1页。在同一个期间内,凭证号最大不能超过9999张;凭证号默认由计算机自动给出。
4、只有一人编制凭证,由计算机自动给出的凭证号将代表真正的凭证序号。如果在网络上有几个人同时在编制凭证,在编制过程中系统对每个制单人所给出的凭证号只是一个参考号,这个参考号并不是真正的凭证序号,只有保存凭证后,凭证编号由系统重新判断,形成正式的凭证号。
5、凭证附件:每张凭证的附件不得超过9999张;允许附件张数为0。
6、凭证摘要允许从键盘直接输入,也可在常用摘要字典中查找。
7、会计科目:允许从键盘直接输入科目编码或科目助记码,也可在科目字典(方法是当光标定位于会计科目处后点F8键或点击按钮)中查找。
8、借/贷方金额:在一行分录中,借(贷)方金额必须唯一,即要么是借方金额,要么是贷方金额,而不能同时存在借贷方金额。在同一凭证中,借方金额和贷方金额合计数必须相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