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计科目

2017-06-30 17:50:31    吕楠    8942

    管理会计科目资料。在【会计科目】窗口中,点击〈资产〉、〈负债〉、〈权益〉等科目标签,可在不同科目类别之间切换。行政事业政府会计制度的科目类别相较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类别,多〈预算收入〉、〈预算支出〉、〈预算结余〉三类维护。
    点击主界面菜单【基础数据】—【会计科目】或点击功能导航窗中【会计科目】,进入会计科目界面,维护会计科目信息,包括新增、修改、删除、查找、科目关联、导入/导出、输出、冻结、展开/折叠。如图


    根据财会[2017]25号发文【关于印发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的通知】,预置政府会计制度科目体系。如图


    功能
    新增科目:根据选中类别节点或会计科目,点击【新增】,增加一级科目或明细科目或带核算科目。如图

  
  • 科目编码:必填项,是各个科目的数字代码。默认按科目类别最末序号自动增序生成,用于填制凭证、凭证汇总、查阅账簿等操作。
  • 科目名称:必填项,代表各个会计科目的具体含义。用于显示账簿、打印账簿、查阅账簿等。
  • 助记码:为加快输入速度,根据使用者的记忆习惯而设置的科目名称的字符代码。默认选取科目名称拼音的第一个字母组合生成。
  • 科目类别:下拉框列示科目类别信息。
  • 账页格式:下拉框内置金额式和数量金额式两种模式。
  • 其他设置:包含银行账和现金账;银行账是需要记录和输出银行核算方式的科目。
  • 数量核算:用于核算实物账。
  • 余额方向:默认科目所属类别余额方向,允许设置;根据科目所属余额方向,账簿登记过程将产生指定方向的余额数据。
  • 项目核算:按会计科目涉及的实际辅助核算勾选。
  • 冻结:对科目进行冻结或解冻。冻结科目在编制凭证时不可选;涉及冻结科目数据会参与计算和汇总。
  • 保存并新增:保持会计科目编辑窗口不关闭,同时保存录入信息,满足连续录入。
  • 保存并关闭:保存录入信息的同时,关闭科目编辑窗口。
    加一级科目:操作与新增科目一致;区别为该操作仅添加一级科目。
    修改科目:选中会计科目,点击【修改】,对选会计科目信息进行变更。如图
  
    删除科目:选中会计科目,点击【删除】,删除指定会计科目,并给予删除提示对话框。如图
    
  • 点击【是】,删除成功。
  • 点击【否】,删除无效,返回会计科目界面。
    备注:已使用会计科目不允许删除。
    查找科目:录入英文字母、数字、汉字、符号进行模糊查询。如图
   

    科目关联:提供财务科目和预算科目设置关联性功能,方便用户编制平行凭证时不额外在预算区域再次录入凭证内容。如图

    打印预览:提供会计科目格式预览功能,方便用户查看打印效果。如图


    导入科目:导入存档的会计科目体系。如图
   
    导出科目:对会计科目体系导出至指定位置存放。如图
 

    输出科目:将当前会计科目体系的内容和格式以Excel形式导出并保存到您所选择的目录中。如图


    展开科目:展开一级科目下属子项目及明细科目下属子项目。如图


    折叠科目:不列示明细级次的科目信息,仅列示总账级次的科目信息,如展开科目截图